全球电子产业复苏,促进了全球电脑和手机市场的生产发展,过去的2010年,是苹果公司丰收的一年,iPad成功开创一个全新市场,并独占百分之九十的平板电脑市场,而在智能手机方面,iPhone 4也是独占鳌头,MAC笔记本和台式机同样有着出色的表现。据国外消息报道,苹果公司日前采取法律行动反击微软有关“App Store非商标”的指控。苹果指出,“App Store”这个词与微软公司的商标“Windows”属于同一类词。
app store商店网页图片
据悉,今年1月份,微软向美国专利和商标局(U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提请诉讼,要求该局驳回苹果公司独占“App Store”的请求。微软公司此前表示,自己有权使用“App Store”这个名字,认为这个术语属于通用名词,任何为诸如智能手机之类设备提供程序销售的商店都可以用。
据了解,App store即application store,通常理解为应用商店。App Store是一个由苹果公司为iPhone和iPod Touch、iPad以及Mac创建的服务,允许用户从iTunes Store或mac app store浏览和下载一些为了iPhone SDK或mac开发的应用程序。苹果公司在提交给美国专利和商标局的文件中则要求的要求,并指出微软公司最为著名的商标同样是属于通用名词。苹果的文件指出,“微软公司的‘Windows’商标本身就因为属于通用性多年来一直备受争议,微软应该清楚的指导,通用性评估的重点应该是在商标的整体性上,需要绝大部分公众对相关术语的主要意义的理解作出事实密集评估(fact-intensive assessment)。然而,微软并没有对公众如何整体上理解‘App Store’做出综合评估后再采取行动”。而微软公司方面则表示,将继续自己的诉求,反对苹果的这个商标申请。微软一位代表表示,公司对此案件很有信心,认为“App Store”这个名词依然是所有人都可以使用,并不需要担心苹果公司的报复。
对此,业内人士分析认为, 全球电子产业复苏,促进了全球电脑和手机市场的生产发展,过去的2010年,是苹果公司丰收的一年,iPad成功开创一个全新市场,并独占百分之九十的平板电脑市场,而在智能手机方面,iPhone 4也是独占鳌头,MAC笔记本和台式机同样有着出色的表现;苹果公司日前采取法律行动反击微软有关“App Store非商标”的指控,并指出,“App Store”这个词与微软公司的商标“Windows”属于同一类词;由此看来,全球电子产业的激烈竞争已深入到商标申请的范围了。
(第三媒体 2011-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