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1月4日国外报道,日前柯达公司称,已经了结柯达和索尼在数码相机与图象技术领域的专利纠纷,同索尼签定了专利授权协议,柯达索尼2家公司将可相互使用对方的专利技术,而且柯达还同索尼与爱立信的合资公司索尼爱立信也签定了类似协议。柯达股票周三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的早盘交易中上涨38美分,股价为26.18美元,涨幅为1.4%;索尼股价上涨32美分,股价为43.15美元。
据了解,柯达指控索尼侵犯其数码相机技术专利,在2004年3月把索尼告上法庭后,索尼也在3月31日在美国新泽西州联邦地方法院对柯达提起几乎同样的诉讼。柯达提交给纽约州曼彻斯特的联邦地区法院的上述诉状指控称,索尼侵犯了柯达于1987年至2003年申请的10项专利,其中涉及图像压缩、数字存储以及其他数码相机和影像技术。而索尼也起诉柯达在数码相机领域10项专利上的侵权行为。
对此,业内分析人士认为,柯达是传统胶片影像巨头,它在宣告进军数码领域后,便开始面对数码巨头索尼的竞争。而柯达与索尼之间的诉讼,表现了数码相机市场的激烈竞争状况,但柯达目前最大的竞争对手并不只是富士,而是已扩展为日本的数码巨头,柯达这次与索尼的和解,将有利于柯达,而索尼则在周三发表的独立声明中称,此次与柯达签署专利授权协议并不会对公司此前公布的收益预期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第三媒体 2007-01-05)